2021年-2023年兰陵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1年度)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21
2021年10月21日
一、招标条件
2021年-2023年兰陵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1年度)工程总承包,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电子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21年-2023年兰陵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1年度)工程总承包,主要规划治理兰陵县17个乡镇、街道行政村及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工程内容主要包含建设污水处理站工程、配套管网工程、黑臭水体治理。经估算,项目总投资约11500万元。
2、建设地点:兰陵县。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5、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期30天。
6、质量要求:设计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7、招标内容:本项目包含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采购: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内容,同时完成技术培训、系统调试与试运行、并实现本项目智能化管理等工作;
(3)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事宜。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日程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9时30分,过时不予受理。
3、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保险机构应当在临沂市设有服务机构,且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建议保证金形式优先选择电子保函形式,电话:18905497998。
投标保证金使用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均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与保函须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临沂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惠民路7号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18265115157
代理机构:兰陵县诚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陵县滨河西路家天下六期沿街南侧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1885441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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